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转发法制日报评论:给合法直销企业良性发展空间
发布日期:2019-06-19
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凡事要于法有据,是直销还是传销要依法判断,既不能主观臆断,也不能凭感觉猜测。
在权健事件后,部分媒体尤其是一些自媒体中流行着这样的说法,“中国的直销企业都是打着直销之名行传销之实”、“直销变成了传销的挡箭牌”。
这些说法影响了很多人,也让直销企业的发展进入了寒冬。
那么,这种说法是否可信?又到底有多少直销企业已经沦为了传销呢?
从今年1月开始,国家13个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百日行动”中总共出动执法人员117万人次,对重点行业、领域、商品进行检查。
检查的结果与人们对直销企业的想象相去甚远。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公布的“百日行动”100个执法典型案例中,没有一起获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涉嫌传销。
强烈反差似乎印证了这样一个事实——舆论对我国的直销企业有着很深的误解,并且对直销与传销在法律上的区别了解不足。
什么是直销?
直销是合法的经营模式,直销企业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企业。
直销,作为世界通行的销售方式之一,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创新了营销模式。
但是也因为追求快速发展等原因,出现了许多问题,特别是早期公众对直销与传销的区别缺乏了解,也影响了直销企业的形象。
2005年,为了进一步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正式通过了《直销管理条例》。
《直销管理条例》对于规范直销行为、防止欺诈、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时,国务院还出台了《禁止传销条例》。
对照《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我们可以看到国家依法保护和支持直销经营,打击传销活动的决心与力度。
也正是这两个条例的公布和实施,让我国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并且极大促进了我国直销行业的发展和壮大。
自两个条例颁行实施以来,我国直销市场即进入了法治化发展的轨道。目前,中国直销市场份额在世界直销市场份额中排名前列,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那有人可能会问,权健的违法行为是个案还是整个行业的共性问题呢?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典型案例应该给了我们一个权威答复,大多数直销企业都在合法经营,与传销有本质的区别,否则“百日行动”也不会一家都没有查出来。
权健事件确实暴露出我国直销企业发展不规范或者在经营过程中的问题,毕竟人民群众对保健市场乱象一直有反映,这些问题是要痛下杀手予以整治的,依法规范这个行业也是推动直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
但动辄把直销说成是传销,就此将直销一棍子打死,认为中国的直销企业都是打着直销之名行传销之实,明显有失偏颇,至少在法律上是说不过去的,对直销企业而言也是非常不公平的。
在6月12日举行的直销正面宣传教育调研活动中,中国消费者报社副总编辑杨力军表示,直销市场要想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社会和公众的理解、信任与支持,离不开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百日行动”结束后,一方面,直销企业要继续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政府部门要求,依法经营,合规经营,践行承诺,加强自律;另一方面,要引导广大消费者和媒体科学理性看待直销,认知直销,进一步厘清直销和传销的区别。
什么是直销?什么是传销?我国有严格的法律规范,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凡事要于法有据,是直销还是传销要依法判断,既不能主观臆断,也不能凭感觉猜测。
直销和传销确实有容易让人混淆的地方,但其本质界限还是很清晰的,即直销是以产品和服务为导向,是向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的;而传销则是以诈骗钱财为目的,是要坚决打击和清除的。
权健事件之后,部分媒体为了博眼球,说了一些缺乏法律依据的过火话,给这个行业带来了很大打击,导致部分保健品企业不敢宣传、不敢正常经营,这对行业和国家经济发展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媒体要慎重报道拿牌直销企业涉传问题,更不能随意当“裁判官”。
保护企业依法公平有序竞争是法治国家的本意,客观理性分析创造良好舆论环境是媒体的责任。请不要让一些不客观的说法和评论,成为整个直销行业规范发展的制约与枷锁。
来源:法制日报